2018南山区高新补贴申请通知已经出来啦,5月14日开始申请南山区高新补贴 一、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**企业,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**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。 (龙华30万、宝安10万、罗湖30万、龙岗20万、南山10万、坪山30万、光明新区30万、福田20万) 高新资助补贴问题:~ {1-3-5-1-0-3-4-3-6-7-2} ~微~同 ~~~~~Q:2-1-0-0-5-0-5-8-8 二、设定依据 1、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 2、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 三、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: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**企业。 申报条件:注册在南山,上年度通过国家**企业认定。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。 四、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,实行单位申报、材料审核、社会公示、**决策的原则,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,受资助项目*验收。 五、办理流程 (一)目申报材料; (二)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、初审项目申报材料,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; (三)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; (四)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; (五)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、在地统计开展情况、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; (六)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; (七)区专项资金**小组审定; (八)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; (九)拨付资助经费。 六、所需材料 1、项目申请书; 2、新版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; 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); 4、由税务部门(国税、地税)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; 5、上年度认定的国家**企业证书 七、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-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,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。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,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。